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出的两个不得六个严禁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7-27【导读】:
两个不得:
一、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二、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五个严禁:
一、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
二、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场所、举行宗教活动。
三、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
四、严禁师生在校内外组织或参加宗教活动。
五、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要向家长讲明白,学生虽然不在学校,但他们回到家后依然还是学生,仍然不能信教,不能参与宗教活动,不能穿戴宗教服饰)。
扩展资料:
1、新疆“三史”是指:
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
2、马克思主义“五观”:
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
3、“三个离不开”: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互相离不开。
4、五个认同:
指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参考资料:石河子大学官网-我校召开稳定工作会议 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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