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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商事主体备案通知书“e政务”就近打印领取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7-16
    【导读】:
    商事主体办理未涉及执照换发的备案事项后,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全市各“e政务”便民服务站通过“刷脸+刷身份证”的形式就近领取备案通知书,无需往来窗口领取通知书。“e政务”便民服务站可实现自助打印通知书的审批事项为“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备案登记”,具体包括:联络人备案、董事备案、监事备案、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出资期限备案、清算组成员备案、经营范围备案、经营场所备案、出资方式备案、投资总额备案、章程(修正案)备案、合伙协议(修正案)备案、境外投资人的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等13项业务。工具/原料more持本人身份证方法/步骤1/5分步阅读

    “e政务”上点击“企业服务”进入业务;

    2/5

    点击“商事主体备案打印”;

    3/5

    刷身份证+刷脸;

    4/5

    点击查询,显示信息;

    5/5

    点击打印,打印领取即可。

    注意事项

    根据管理要求:每份文件只能成功打印一次

    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商事主体备案自助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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