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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房面积多退少补陷阱

    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  时间:2024-08-17
    【导读】:

    交房面积多退少补陷阱:

    1、补足购房差价。

    很多购房者交房的时候都需要补齐购房差价,而且这个差价动则大几千上万元。一般开发商最终提供的房屋面积总是大于合同购房面积的0.6%,但是又会小于合同购房面积的3%。

    2、总大于0.6%。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四条是约定计价方式和价款的,其中就有说明面积计算方式以及涉及到面积和房价纠纷时的约定处理方式。经过实际测量,如果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订的套内面积相比,多出的面积超过了0.6%,需要购房者按照单价补足超出部分的房款。

    3、总小于3%。

    若经过实测,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订的套内面积相比更少了,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差额面积超过了3%,购房者可以有权要求房产开发商双倍返还多交的房款和利息。

    交房面积误差处理方式:

    交房面积误差在实际当中是常有的事,对发生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做了相关规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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